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临床试验机构质控指引

日期:2024-10-21

为保证我院临床试验质控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,请各项目组即日起参照本通知流程进行质控相关工作

一、质控类别

(一)启动质控

质控节点:启动前进行预约启动质控

需填写并提交的表格:《启动前文件确认表》、《文件受控申请表》(见系统下载中心)

(二)早期质控

质控节点:项目入组 1-3 例时对项目进行早期质控。

需填写并提交的表格:《首例监查报告》 、《专业组首例临床试验质量检查报告》 、《专业组首例临床试验整改反馈报告》

锁库/结题质控

质控节点:数据锁库前,务必在锁库两个月前发起申请

需填写并提交的表格:需要填写《临床试验质量检查信息表》、《中期监查报告》 、《专业组中期临床试验质量检查报告》 、《专业组中期临床试验整改反馈报告》

二、需准备的资料

所有受试者纸质住院/门诊病史、EDC、生物样本采集(如有)、SAE、ICF、药物管理文件以及必备文件等,另请申办方准备好数据库的合并用药及AE的总表(纸质版)备查。

三、项目稽查

(一)原则上每个项目都需要完成至少一次项目稽查,机构质控员基于项目的入组数量、入组速度、安全性事件、方案违背等风险因素决定稽查次数。

(二)一般情况下预约结题质控的同时申请项目稽查,机构质控员视具体情况进行单独/联合质控,务必通知机构质控员参加稽查总结会。

(三)特殊情况如下可不进行项目稽查:

1)已启动但尚未入组即停止的项目,提供由申办方盖章、研究者签字的情况说明。

2)受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的项目,提供《已上市说明》及完整的自查报告。

(四)需填写并提交的资料:

1)稽查委托函

2)稽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、GCP证书复印件和简历

四、预约登记

联系人:潘老师

电话:020-83482482
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老干大厦东楼2楼GCP办公室

接洽时间:周一至周五  8:00-12:00  14:30-17:30

微信: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请参加质控的人员务必提前准备及熟悉相关资料,包括质控所需的纸质住院/门诊病史、EDC、生物样本采集(如有)、SAE、ICF、药物管理文件以及必备文件等。

(二)结题及计划外质控项目请申办方准备好数据库的合并用药及AE的总表(纸质版)备查。

(三)参加质控的人员(CRA/CRC)务必熟悉试验方案、相关流程及情况,质控过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提问,并作为CRC、CRA工作情况的评估依据。

(四)请按照机构安排的质控时间准时到达进行质控,迟到30分钟及以上且未提前告知,则当次质控自动取消,需重新安排。